各县区、开发区语委、教育局,南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南宁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南宁市中小学校外教育活动中心,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民办、事业办学校:
根据《市语委、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宁市2018年汉字听写大赛和校园中华经典诵读比赛的预通知》(南语委〔2018〕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南宁市2018年汉字听写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南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南宁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南宁市中小学校外教育活动中心
南宁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南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协办单位:诺亚舟优学派教育电子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中小学校全日制初中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独立组建参赛队伍,每队参赛选手5人(至少有1名队员为少数民族学生),领队1名,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三、比赛规则
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比赛分组均由抽签产生。
(一)初赛
1.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初赛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现场比赛的形式进行比赛,选拔3支参赛队进入市级复赛。如报名参赛队等于或少于8支,则所有参赛队同时比赛,决出3支复赛队;如报名参赛队多于8支少于24支,则分成3组进行比赛,每组决出1个队进入复赛;如报名参赛队多于24支,将分成4组或4组以上进行比赛,每组决出1个优胜队,并比较各组优胜队的比分,比分排前的三支队伍进入复赛。比赛规则、题型参照复赛执行。
2.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组织辖区内学校开展初赛并各选拔1支优胜队伍进入市级复赛(共15支代表队)。各县区、开发区初赛形式和规则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确定,可参照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初赛的形式和规则,也可采取笔试或其它形式。
3.在上一年度汉字听写大赛市级决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学校作为种子队,可不参加初赛直接获得进入复赛资格。本年度种子队为南宁市第十八中学、广西大学附属中学、横县民族中学。
4.全市共21支参赛队进入复赛。
(二)复赛
1.复赛采用分组比赛形式进行。参加复赛的21支参赛队抽签分3组,每组7支参赛队,组成复赛1组、复赛2组和复赛3组分别进行复赛,每组成绩前两名的参赛队(共6支)进入决赛。
2.每组各队每位选手出场一次,每次答5道题,包含汉字笔顺、字词、成语和经典诗词等听写。各队5位选手按照1至5号排定选手顺序号依次出场,每次来自7支参赛队的7位选手同时作答,书写正确一词得10分,书写错误不得分,各队选手所得成绩累计相加为各参赛队复赛最终得分(书写时间为30秒,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重写,写完选手可按确定键终止答题。规定时间结束或确认后不可再修改或重写)。
3.各队5位选手完成比赛后,得分最高的2支队胜出。如出现得分相同不能确定哪两队胜出的情况,由未被淘汰的得分相同的参赛队自行选派1位选手参赛,选手同时作答,题型随机,直至决出胜出队。
(三)决赛
1.决赛分三轮进行。
2.第一轮为个人赛。6支参赛队每位选手分别出场一次,每次答5道题,包含汉字笔顺、字词、成语、经典诗词、看拼音写词语等听写。书写正确一词得10分,书写错误不得分。各参赛队按原定选手顺序号依次出场,出场的选手同时作答。
3.第二轮为集体赛。6支参赛队以队为单位集体思考,派出1名队员作为代表在规定时间内书写作答,6支参赛队同时作答,每队5道题,题型同个人赛。书写正确一词得10分,错误不得分。
4.第三轮为风险赛。进入决赛的6支参赛队以队为单位集体作答,题目按难度系数不同分10分、20分、30分三种不同分值,每种分值各6道题,6支队伍在规定时间内同时选定风险分值。并依此从对应分值中抽出1道题目作答。书写正确,为所在参赛队总分加上相应分值;书写错误,则从所在参赛队总分中扣除相应分值。所有参赛队必须先选定风险分值后再开始此轮比赛。
5.三轮比赛结束,按各队得分高低,决出不同奖项。
6.如出现分数相同情况不能决出冠军或相应名次,则由同分参赛队各派出1名选手参赛,选手同时作答,题目题型均随机选取,直至决出冠军或相应名次。
四、比赛时间、地点
(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初赛
时间: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
地点:南宁市中小学校外教育活动中心观演厅(地址:南宁市金洲路22号)。
适应场地时间:2018年5月9日(星期三)下午3:00—4:00参加初赛代表队适应场地,熟悉书写设备(学校领队及指导教师须陪同参赛选手到场并到文体馆会议室参加领队会议)。
(二)复赛、决赛
复赛时间: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
决赛时间: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2:30—6:00。
比赛地点:南宁市中小学校外教育活动中心观演厅(地址:南宁市金洲路22号)。
适应场地时间: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下午3:00-4:00参赛队熟悉场地,熟悉书写设备(学校领队及指导教师须陪同参赛选手到场并到文体馆会议室参加领队会议)。
五、比赛奖项设置
比赛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5名。三等奖以上名次队伍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将由比赛成绩和初赛组织情况综合评定。
六、比赛内容与参考书目
(一)比赛内容
1.以中学教学大纲范围内的字、词和成语为主。
2.部分涉及名胜古迹、风土民俗、历史典故、古典诗词等。
(二)参考书目
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教材;《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商务印书馆;《新华字典(第11版)》,商务印书馆;《古代汉语字典(最新修订版)》,商务印书馆;《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第4版),商务印书馆;《成语大词典》(最新修订版),商务印书馆;《唐宋诗词鉴赏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七、评分标准及仲裁
(一)评分标准
1.使用正楷字。书写正确、规范、端正、整洁。必须以简体字作答,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不得出现自造字、不规范字、错别字,不添字、漏字。
2.基本笔画规范。笔画交、叉、离、合正确,书写到位,清晰易辨。
3.间架结构合理。横平竖直、间距匀称、主次有别。做到比例协调、大小均匀、重心平稳。
4.用笔流利,无连笔、断笔现象。
5.在规定时间内作答,超出作答时间则答题无效。
(二)设立比赛仲裁组
仲裁组是本次汉字听写大赛的仲裁机构,由三位专家组成。主要任务是受理比赛中发生的纠纷,保证比赛公正进行和比赛规则的正确执行。比赛中,若对某轮比赛评委的判决有异议,应在当轮比赛后、下轮比赛完结前立即由参赛队领队向仲裁组提出申诉,并同时提交佐证图片材料。经仲裁组仲裁,判定评委的判决是正确的,当事人须无条件服从;判定属于评委的错误,由仲裁组作出正确的判决。比赛裁决仅针对当轮比赛,不对往轮进行追溯。
八、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切实做好参赛报名工作。各单位须在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准确填报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并发送到邮箱:nnhz2018@126.com,邮件名称注明“XXXX(单位)汉字听写大赛报名表”。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需将本单位组织汉字听写选拔的活动方案、总结、活动图片等材料一同报送(作为优秀组织奖参考)。
(二)各参赛队要指派专人分别担任领队和指导教师,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并注意参赛队员和随队人员往返路途以及比赛现场的安全。参加比赛的参赛队比赛期间交通、食宿自理。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语工科联系,联系人:马源欢,周颖,联系电话:2636129,5568834。
附件:南宁市2018年汉字听写大赛参赛报名表
南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南 宁 市 教 育 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