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和确认时间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24年10月21日至31日17:30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如考生未完成现场确认程序,则2025年高考报名无效。
二、高考报名的两个步骤
(一)第一个步骤:网上报名,即考生自行完成网上注册、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考生可选择电脑端或手机端两种路径报名。
1.电脑端报名。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https--www--gxeea--cn.zipv6.dsjfzj.nanning.gov.cn,下同),点击“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5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手机端报名。
考生使用手机登录“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进行报名。手机扫描2025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路径见电脑端报名)登录页面的“广西高考”APP二维码,下载安装“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考生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Android或iOS下载二维码)。如果因为手机版本等原因无法顺利完成手机端报名,请使用电脑端完成报名。
特别注意:2025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包括电脑端、手机端)将于10月31日17:30自动关闭。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正式填报前,请考生和家长认真细致阅读网上报名系统的操作、填报说明等指导内容,按要求逐项进行操作。填报中,请注意系统弹出的提示,按提示要求完成操作。
2.填写系统中的“报考单位”一栏内容,市城区(不含武鸣区)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在系统中选择“南宁市市辖区社会考生”,武鸣区、横州市、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户籍的社会考生,选择相应县区的“社会考生”,代码栏都为“9999”。注意:此项是现场确认时调出考生信息进行审核的关键,务必正确选择。
3.“毕业学校”在系统下拉菜单中没有对应就读、毕业学校的,请选择代码“9999”,并在代码后面用汉字填写毕业学校名称。
4.“报考单位”一项中的“班级”可任意选择一个班级,此班级是为社会考生确认系统管理虚拟的班级与考生实际就读学校的班级无任何联系。
5.“全国学籍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填写。
6.请考生务必正确填报手机号码,且在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保持该手机号码畅通(请勿更换号码、停机、销号)。没有手机电话号码的考生可填监护人或能够及时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的人员手机号码。考生填报的手机号码将用于体检、高考志愿填报、成绩及录取信息查询等。
7.考生本人必须牢记修改后的考生密码,妥善保管、注意保密,该密码既是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也是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密码和信息查询密码。报名截止之后考生丢失或遗忘考生密码时,可通过网上报名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的方式自行修改考生密码。
8.身份证号码“非45”开头的毕业生,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 号)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
9.网上报名系统按“参加统考、分类考试”两种考试类型缴费。根据考生所填报的考试科目统计需缴纳的费用(报名参加文化统考的考生考试费在“分类考试”高职院校录取结束后收取,缴费后方可参加文化统考。文化统考考试费的收费标准和缴费时间、方式,另行通知),待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后,提示“缴费成功,等待审核”即完成网上报名。
(二)第二个步骤:现场确认,即考生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的确认单位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必须于2024年10月31日17:30前带齐规定的报名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采集身份证信息。户口未迁入广西的外来人员(含往届生),到高中阶段学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采集身份证信息。
1.户籍在南宁市城区(不含武鸣区)、开发区的考生(包括户籍未迁入广西、2024年在南宁市市辖区参加了高考的考生)。
(1)现场确认地点。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南宁市维新街南一里9号,地铁一号线新民站A出口附近)。
(2)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
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咨询电话。0771-2813207、0771-2802892(报名确认期间)。
2.户籍在南宁市武鸣区、横州市、各县的考生(包括户籍未迁入广西、2024年在南宁市本县区参加了高考的考生)。
(1)现场确认地点。武鸣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横州市和各县教育局招生办。
(2)现场确认时间。按县(市、区)招生办公布的时间。
(3)报名咨询电话。武鸣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0771-6223216)、隆安县招生办(0771-6522212)、马山县招生办(0771-6822649)、上林县招生办(0771-5222935)、宾阳县招生办(0771-8223999)、横州市招生办(0771-7223470)。
三、考生现场确认时应交验的材料
(一)各类型考生的证明材料。
序号 |
考生类型 |
身份、学历(学力)证明材料 |
1 |
历届毕业生(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历届毕业生) |
(1)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即有发证机关公章与派出所公章所在页)、户主信息页、考生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各1份。 (3)高中毕业证、中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号码“非45”开头的毕业生,毕业学校出具的《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证明》1份,按指定格式出具(附件1)。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卡”并加盖学校公章(1份)。身份证号码“45”开头的毕业生,不需要出具《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证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卡”。 |
2 |
广西区内普通高中就读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 |
(1)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即有发证机关公章与派出所公章所在页)、户主信息页、考生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各1份。 (3)就读学校出具的《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证明》(附件1)1份。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卡”并加盖学校公章(1份)。 |
3 |
在外省普通高中就读的 2025年应届毕业生 |
(1)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即有发证机关公章与派出所公章所在页)、户主信息页、考生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各1份。 (3)就读学校出具的《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证明》(附件1)1份。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卡”并加盖学校公章(1份)。 (4)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学籍号(可在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本人学籍信息)。 |
4 |
广西区内中职学校就读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 |
(1)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即有发证机关公章与派出所公章所在页)、户主信息页、考生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各1份。 (3)就读学校出具的《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证明》(附件1)1份。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卡”并加盖学校公章(1份)。 (4)就读学校出具的《广西中职学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复印件1份,并加盖学校公章。 |
5 |
广西区内中职学校(技工学校除外)就读的2年级在校生(仅限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
(1)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即有发证机关公章与派出所公章所在页)、户主信息页、考生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各1份。 (3)就读学校出具的《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证明》(附件1)1份。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卡”并加盖学校公章(1份)。 (4)就读学校出具的《广西中职学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复印件1份,并加盖学校公章。 |
6 |
在外省中职学校就读的 2025年应届毕业生 |
(1)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即有发证机关公章与派出所公章所在页)、户主信息页、考生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各1份。 (3)就读学校出具的《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证明》(附件1)1份。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卡”并加盖学校公章(1份)。 (4)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学籍号(可在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本人学籍信息)。 |
7 |
不能提供高中或中职学历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条件报名的考生 |
(1)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即有发证机关公章与派出所公章所在页)、户主信息页、考生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各1份。 (3)证明材料分为两类: ①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满3年)的考生,提交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②高考报名时年满18周岁、以同等学力条件报名的人员,必须提交经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知识水平的“同等学力”证明1份。 |
(二)考生申请加分资格的证明材料。
请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https--www--gxeea--cn.zipv6.dsjfzj.nanning.gov.cn/view/content_1013_30989.htm)认真阅读《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广西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内容。按“五、考生特征版块”规定,认真对照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资格的申请。申请享受加分项目及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精准专项计划的考生和残疾考生合理便利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未在报名规定结束时间内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力,由此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申请享受加分等资格的考生,提供符合加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三)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证明材料。
申请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提供本人第二代或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有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四)属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身份证号码“非45”开头、即首次户口登记不在广西,或者首次户口登记在广西、高考报名时户口已经迁出广西)的证明材料。
1.按自治区招考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提供审查材料,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后才能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www.gxeea.cn)”的“普通高考”栏目查询文件内容。审核需要的材料按《外来人员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参加统考)需要提供的审查材料列表》(见附件3),其中《外来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可以在确认现场进行填写。
2.在南宁市参加了2024年高考(含统考、高职单招、高职对口等考试)的外来人员,须提供广西2024年高考(含统考、高职单招、高职对口等考试)《准考证》复印件1份或高考报名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1份,且能提供2024年高考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广西实际学习(工作)和居住的证明(由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提供)。
(五)退役军人高职单招考生的证明材料。
除提供身份、学历(学力)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退役军人证(转业证、退伍证等)或优待证的原件、复印件1份。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高考报名的两个步骤(即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二)毕业证书遗失的考生,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存根》复印件(要加盖学校公章)。如毕业学校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存根》的,毕业学校须出具《毕业证明》并经学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三)教育部规定:同一考生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一旦发现考生在多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同时报名的,将上报教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有序办理确认手续。
(五)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报名参加2025年广西高职单招的考生,须取得广西2014年以来(含2014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科目合格成绩。
附件:1.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证明
2.外来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表
3.外来人员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参加统考)需要提供的审查材料列表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1
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证明
兹证明我校学生 (身份证号码: ,全国学籍号码: ),从 年 月至 年 月在我校不间断实际就读,建立学籍时间为 年 月 。(符合条件的在相应□内打“√”:□是202 年的应届毕业生,□是中职2年级在校学生),我校承诺此证明真实可信,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校长(签名):
高一年级班主任及联系电话(签名):
高二年级班主任及联系电话(签名):
高三年级班主任及联系电话(签名):
学籍管理员及联系电话(签名):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由班主任证实学生在班就读情况。如当年有2位班主任的可同时签名。如高一、高二年级班主任已调离本校的,则由当年担任该生语文、数学、英语等主科任课老师代表签名证明。
2.要求附上全国学籍系统的“学籍变动轨迹”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学校公章,或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卡”并加盖学校公章。
3.学生学籍同实际就读须为同一学校,长期在校外参加艺术、体育等培训的学生须提供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4.为考生提供虚假证明、证件、档案等相关材料,使其取得报名资格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附件2
外来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表
报名单位代码__________ 报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
户口迁入广西时间 |
年 月 |
迁入户口所在地 |
市 县(市、区) | |||||||||
现户口所在地 |
省 市 县(市、区) |
现居住地址 |
||||||||||
父母姓名及 所在单位 |
父亲: 所在单位: | |||||||||||
母亲: 所在单位: | ||||||||||||
本人简历 |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证明人 |
证明人单位电话 | |||||||
申请理由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就读学校意见 |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招办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考生使用本表格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使用其他表格填写一律无效。学校、考试机构认真审核,如发现虚假信息,将按教育部令33号、36号处理。
附件3
外来人员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参加统考)
需要提供的审查材料列表
类型 序号 |
外来人员 类型 |
需要提供的审查材料(按照表中所列顺序装订成册) |
1 |
应届高中毕业生且高考报名截止前未将户籍迁入广西 |
(1)《外来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表》(1份)。 (2)现就读高中学校出具的《实际就读证明》(1份)。要求附上全国学籍系统的“学籍变动轨迹”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学校公章,或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卡”并加盖学校公章。如高中阶段具有广西区内转学经历的,原学校也须出具《实际就读证明》(1份)(3)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4)外来人员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5)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6)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 七、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 |
2 |
应届高中毕业生且高考报名截止前已将户籍迁入广西 |
(1)《外来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表》(1份)。 (2)现就读高中学校出具的《实际就读证明》(1份)。要求附上全国学籍系统的“学籍变动轨迹”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学校公章,或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卡”并加盖学校公章。如高中阶段具有广西区内转学经历的,原学校也须出具《实际就读证明》(1份)(3)外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4)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5)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 (6)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 |
3 |
历届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且户籍迁入广西时间满三年 |
(1)《外来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表》(1份)。 (2)毕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出具的《实际就读证明》(1份)要求附上全国学籍系统的“学籍变动轨迹”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学校公章,或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卡”并加盖学校公章。 (3)高中毕业证书或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4)外来人员户籍迁入广西以来在广西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1份)。 (5)外来人员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6)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7)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 (8)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 |
4 |
上一年度在南宁市(含县、市、区)参加了高考(含统考、高职单招、高职对口等考试)的外来人员 |
(1)《外来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表》(1份)。 (2)上一年度普通高考全国统考、高职单招、高职对口等考试《准考证》的复印件(1份)。《准考证》遗失的,提供参加上一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学校的证明(1份)。 (3)上一年度全国统考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广西实际学习(工作)和居住的证明(1份,由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出具)。 |
5 |
应届中职学校毕业生且高考报名截止前未将户籍迁入广西、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考 |
(1)《外来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表》(1份)。 (2)现就读中职学校出具的《实际就读证明》(1份)。要求附上全国学籍系统的“学籍变动轨迹”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学校公章,或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卡”并加盖学校公章。 如高中(中职)阶段具有广西区内转学经历的,原学校也须出具《实际就读证明》(1份)。 (3)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4)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1份)。 (5)外来人员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6)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7)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 (8)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 |
6 |
应届中职学校毕业生且高考报名截止前已将户籍迁入广西、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考 |
(1)《外来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表》(1份)。 (2)现就读中职学校出具的《实际就读证明》(1份)要求附上全国学籍系统的“学籍变动轨迹”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学校公章,或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卡”并加盖学校公章。 如高中(中职)阶段具有广西区内转学经历的,原学校也须出具《实际就读证明》(1份)。 (3)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1份)。 (4)外来人员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5)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6)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 (7)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 |
7 |
随父亲或母亲正常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军转安置同期将学籍、户籍迁入广西的外来人员 |
(1)《外来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表》(1份)。 (2)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实际就读证明》(1份)。要求附上全国学籍系统的“学籍变动轨迹”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学校公章,或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卡”并加盖学校公章。 如高中阶段具有广西区内转学经历的,原学校也须出具《就读证明》(1份)。 (3)外来人员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4)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5)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军官转业证》复印件(属于军转安置的提供,1份)。 (6)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文件、调入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属于工作调动的提供,各1份)。 |
8 |
出生在广西后户籍迁出又迁回广西的人员 |
(1)《外来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表》(1份)。 (2)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实际就读证明》(1份)要求附上全国学籍系统的“学籍变动轨迹”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学校公章,或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卡”并加盖学校公章。 如高中(中职)阶段具有广西区内转学经历的,原学校也须出具《实际就读证明》(1份)。 (3)外来人员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4)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