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推动全市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额,进一步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保障学校满足教育教学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基本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11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桂教基教〔2019〕87号)要求,我局牵头起草了《南宁市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二、政策依据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专项规划》分为工作目标、主要措施、条件保障三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明确了2020—2022年的分年度目标,其中到2022年秋季学期,全市全面消除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
(二)主要措施。一是科学优化学校布局。科学测算高中资源需求和缺口,有序扩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加大市级统筹力度,完善教师管理评价制度,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岗位津贴制度。三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合理测算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所需经费,纳入市县年度财政预算。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标准足额安排普通高中学校公用经费,科学制定并动态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四是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全市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时间和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加强学籍管理。五是规范和支持民办普通高中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民办优质普通高中,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办学行为的监管。
(三)条件保障。主要为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查问责、加强加强舆论宣传等方面的内容。
原文件:南宁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南宁市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