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进一步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规范有序入学、阳光监督入学。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教基一〔2012〕1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5〕9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南府规〔2016〕30号)
三、主要内容
2019年南宁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主要由十大部分组成。
第一、二部分,明确了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的的分工情况。
第三、四、五部分,明确了适龄学生的入学原则和所需的报名材料及入学流程。
第六部分,明确了初中地段生政策,强调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额只有地段生可以享受。
第七部分,对本市城区初中招生的各个工作时间节点进行了安排。
第八部分,对本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和日程进行详细 安排。
第九部分,对本市城区初中招生组织工作的重要事项进行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科学合理划分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范围。二是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各初中的招生计划。三是要求公办初中要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四是要求各初中学校要规范办学。五是初中招生工作中其他情况进行规范。
第十部分,对全市初中招生工作中其他事项进行了说明。
四、起草过程和征集意见情况
我局招生考试科在充分学习国家、自治区和其他省市中小学招生政策的基础上,对2018年初中招生政策进一步修订完善,期间分别向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及局机关各科室征集修改意见。同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的相关规定,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原文件: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南宁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