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市政府将于2017年7月7日—9日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第21届南宁国际学生用品交易会暨2017中国·东盟(南宁)国际教育展览会(以下简称“学交会、教育展”)。市教育局为承办单位之一,将在“教育展”期间组织举办2017年中考招生咨询会。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展会顺利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时间
2017年7月7日(星期五)—9日(星期日),每天9:00—17:00。
二、参展地点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二层展厅(南宁市民族大道延长线106号)14号展厅
三、参展对象
(一)市各直属学校(除市天桃实验学校外);
(二)各事业办、民办学校自愿参展。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参展相关工作。
1.认真做好布展工作。各直属学校要指派专人负责按照《2017南宁中考招生咨询会展区参展须知》(附件1)要求和《2017南宁中考招生咨询会展区直属学校展位安排表》(附件2),提前制作好展位背景板,并于2017年7月5—6日的8:30—17:30时间段内,先到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二层展厅组委会接待处领取布展施工证和本单位参展工作人员的参展证,后凭证到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14号展厅完成本单位展位布展工作。直属学校参展不收取任何费用。
2.认真开展咨询工作。在咨询会开展期间(2017年7月7—9日,每天9:00—17:00),各参展学校要指定1—2名熟悉业务的同志在展位处接受学生和家长咨询;在参展期间,工作人员入、离场时间分别是2017年7月7—9日每天8:30和17:00。市教育局将派人每天对各校参展情况进行督查,展会结束后统一通报。
3.做好撤展后续工作。在咨询会结束前,参展单位不得提前撤展或留空展位,以免影响展会的正常工作。咨询会结束后,请各直属学校落实人员于2017年7月9日17:00—20:00时间段内撤展。
4.事业办、民办学校自愿参展办法。拟参展的事业办、民办学校,填写《2017中国•东盟(南宁)国际教育展会参展申请表》(附件3)于5月31日前传真或邮寄至教育展组委会,并按照申请表要求,及时将参展费用(2800元/展位)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后参展,展位由“教育展”组委会安排,参展其他要求与市直属学校相同。
5.按时报送有关表格。请各参展学校于5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按报送至“教育展”组委会(报送方式:Email至jiaoyuzhan@nnispf.com.cn或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771—2092000):
(1)《2017南宁中考招生咨询会展位预定表》(附件4);
(2)《2017南宁中考招生咨询会参展证件申请表》(附件5);
(3)学校电子版的中英文简介(300字以内)。
(4)如有大件物品(LED显示屏、音响、沙盘等)进入展馆的,需填报《2017南宁中考招生咨询会大件物品运输车证申请表》(附件6)。
(二)积极发动考生和家长参加咨询会。
各直属学校和各事业办、民办学校及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及时将“教育展”组委会印制的咨询会门票发放给本单位、本辖区学校今年参加中考的考生及考生家长,做好参加咨询会的宣传发动工作。发给各县教育局的门票由组委会寄出,数量是本县今年参加中考考生数,请各县教育局办公室注意接收并及时发放。请各直属学校和各城区教育局派人于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18:00前到金洲路22号市教育局十楼局办公室领取门票并及时发放。参展的各事业办、民办学校的门票由组委会寄发。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展会组委会或市教育局,展会组委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韦焰怀 18775342671、陆露18677188053,市教育局联系人:黄海建 2804643。
附件:1.2017南宁中考招生咨询会展区参展须知
2.2017南宁中考招生咨询会展区直属学校展位安排表
3.2017中国·东盟(南宁)国际教育展览会参展申请表
4.2017南宁中考招生咨询会展位预定表
5.2017南宁中考招生咨询会参展证件申请表
6.2017南宁中考招生咨询会大件物品运输车证申请表
7.展区规划图
南宁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