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宁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教育局
2018年2月11日
南宁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办法
为全面提升全市义务教育办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8号)和《南宁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南府办〔2017〕71号)精神,结合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优质均衡发展理念,通过改革学校管理体制、教育资源调配机制和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方法,实现优势互补,发挥优质学校的资源优势和品牌效应,提高薄弱学校办学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改革推进教育管理机制,提升学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整体发展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均衡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学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学区内办学资源和教师资源,实现学区内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学校招生、质量评价的“六统一”,促进学区内各成员学校在德育建设、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师培训、课程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发展,缩小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实现学区内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共同提高。
三、工作原则
(一)优质均衡原则。充分发挥学区内优质学校的龙头作用,带动薄弱学校提质发展,实现学区内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的优质均衡。
(二)改革创新原则。学区内学校要在资源共享、教师流动、一体化管理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探索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激发办学活力。
(三)稳步推进原则。要结合全市教育改革发展进程,联系区域及学校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稳妥推进改革工作,逐步提高学区制管理实施水平。
(四)特色发展原则。注重优质学校文化在学区的培植和发展,大力塑造学区教育品牌,力争形成学区化的办学理念、管理风格和文化特色,达到“一校一品”或者“一区一品”的目标。
四、组织机构
为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市教育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和市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组成人员主要有市教育局基教科、人事科、计财科、督导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学区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五、学区组建
学区设置采取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多种组合形式进行设置。学区(集团)一般以1所优质学校为学区长学校(龙头学校),与若干所同学段学校组成教育融合发展共同体。
(一)学区组建形式
1.集团化办学形式。优质学校+分校区:由1所优质学校(总校)+若干所分校区组成学区,实行集团化办学模式统一管理。
2.学校联盟形式。由1 所优质学校+若干所同学段学校组成学区,共同促进内涵发展。
(二)学区设置
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配置、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学校分布、距离远近等实际情况,将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划分为4个学区(集团)。(见附件1)
六、学区管理
(一)管理模式
通过“集团化办学”管理模式管理的学区,统一实行校长负责制,集团内各校区设立执行副校长。通过“联盟发展”管理模式管理的学区,学区内各成员学校的法人、校名、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原则上保持人、财、物相对独立。学区长学校校长担任学区长和学区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学校校长(执行副校长)是小组成员,学区学校之间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通过教育资源共享、学校文化共建、教育教学互助等方式互助成长,均衡发展。
(二)管理措施
1.实施学区长负责制。学区长学校负责对学区内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示范引领和帮扶,学区长由学区长学校校长兼任。学区长对学区实施统一管理,对学区内学区管理改革专项资金的使用和学校资源调配具有管理权,各学区学校接受学区长的管理和指导,学区长和学区管理人员从事的学区管理工作计入工作量。学区内各学校校内行政、财务、后勤、安全等常规管理体制机制可维持自身特色或吸取先进经验不断完善。
2.建立学区管理机构。
(1)建立学区校长联席会议制度。每个学区设学区长1 名、副学区长及管理人员若干名,均由各学校工作人员兼任。学区长牵头建立学区校长联席会议制度,校长联席会议为学区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校长联席会议由学区内学校校长组成。各学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校长联席会议。校长联席会议主要任务:制定学区的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制定并完善学区的各项工作制度,协调、探讨学区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区内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学区内教育资源等。各学区定期向市教育局书面汇报联席会议的重大决策内容。
(2)设立学区管理办公室。每个学区设立一个学区管理办公室,学区管理办公室地点设在学区长学校,设1名学区管理办公室主任,主任由学区长学校分管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从其他学区学校各抽调一名分管领导担任。学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根据学区校长联席会议制定的计划方案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学区管理各项工作(如课程实施、教育研训、设施设备管理等),负责收集、整理学区管理的各种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定期编辑学区活动简报等。
3.组建学区学科教研组。学科教研组负责制订教学教研活动计划和方案,定期开展学区集体备课、教育教学、教学研究、教师培训等活动。初中一般以年级组为单位成立学科中心组,小学一般分为语文学科中心组、数学学科中心组、综合学科中心组,组长和组员由学区聘用,聘期两年,实行动态管理,组员一般设4至6人,组长由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老师等组成。
4.加强教育教学管理。
(1)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各学区要统筹组建德育工作团队,学区内各学校共同研究和推进学区德育工作,共享德育资源。学区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整合体育艺术教育资源,培养学生健康体魄和艺术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协作,组织协调开展学区内学校学生共同参加科技、社团、社会实践等活动,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要着力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和学区文化。在传承、提升学校原有文化底蕴的同时,从学校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等方面拓展延伸,加快融合,构建互励共进的学区文化,形成“一校一特色、一学区一品牌”的良好育人环境。
(2)加强课程教学实施的统筹。要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学区内要统一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提升课程实施效果。学区要根据学生发展的需要统一开发富有特色的校本课程,建立必修、选修与社团活动相统一的学科课程体系,共建特色课程教学资源。学区要统一开展教学质量监测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学区内学校教学质量监测、综合分析与整改提高。注重发展性评价,发挥评价促进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3)实行学区联合教研制度。学区内要搭建跨校教研网络,各学区要统筹开展学科备课、教学研讨、听课观摩、课题研究、中考考纲学习、毕业班经验交流等活动。加强学区内学生差异化研究,开展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科教学与德育、美育的融合,发挥学科教学综合育人功能。各学校根据实际,共同参与开发校本课程,努力实现特色课程学校互补、学区共享。支持各学区联系驻邕高校、县区教学科研机构共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构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协同创新教学研究新格局。
5.建立教师交流机制。
(1)优化交流机制。支持学区内统一调配教师,使教师从“学校人”转化为“学区人”、“系统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学区长在学区内协调各学校的副校级领导、中层领导和各学科教师,通过交流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和学科结构。原则上各学区内每年开展轮岗交流、蹲点交流形式的人员不低于学区内所有在职教师(男55 周岁、女 50 周岁以下)总数的10%,结对交流不低于40%。各学区要细化完善教师流动的约束机制和柔性流动机制,按距离远近、艰苦程度等因素优化流动教师的补助标准,实行差异化补助。要把是否进行过学区内开放课堂、跨校兼课、跨校集体备课等作为教师评优晋级重要参考依据。原则上交流的教师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不变。学区要统筹培养薄弱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通过共建教学团队和名师工作室、特级教师工作坊等方式,整体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2)吸引管理人才。各学区要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作用,对获得自治区、市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中小学正高级职称或其他突出荣誉称号的优秀人才,在单位需要、个人自愿的前提下,退休后可返聘使用,返聘名师所需经费由学校从学区管理经费中统筹列支。为加强学区内各项协调管理工作,学区长学校可视学区管理工作情况增核教职工编制或聘用教师控制数。
6.学区管理一体化。各学区内各类教育资源归属学区集体分享使用,按照“统筹协调、统中有分、分中有合、统分有序”原则,学区长负责协调各校共同做好资源的调配、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各校教育资源的作用,为教育教学服务。原则上学区内各学校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和仪器设备要共建共享;学区内教师资源、教学成果、办学特色、校园文化要共建共享;学区内学校校外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家长资源及其他社会资源要共建共享。要通过实行一体化管理提高成员学校的教育质量、师资水平和社会声誉,促进成员学校在学区内成为新的品牌学校。
七、实施步骤
(一)制定计划(2018年3月28日前)
由学区长学校牵头,学区内各学校共同协助,制定本学区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计划,落实学区制工作推进方式方法、时间安排等。各学区于2018年3月28日前将学区工作计划和工作推进时间表、路线图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二)试运行(2018年春季学期)
学区成立联席会议,设立学区制管理改革办公室,具体落实学区内人权、事权、财权,按学区制管理要求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试运行,及时归纳成功经验做法,向社会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制管理改革有关情况。
(三)正式运行(2018年秋季学期)
各学区针对春季学期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综合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学区制管理工作方式方法。从2018年9月1日起,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全面实施学区制管理改革,各管理人员、教职员工全部到位到岗,按工作职责、分工履行责任,综合宣传工作同步进行。
(四)年度检查(2018年年底)
由我局组成工作组对各学区开展学区制管理工作进行年度检查,及时梳理经验、发现问题,适时召开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工作现场会,总结推进学区制管理的阶段经验。
八、组织保障
(一)经费保障。各学区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改革所需资金列入各校年度部门预算安排,通过市本级经费投入,重点解决学区制管理改革期间的往返交通和教学活动日常开支等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目标考核。市教育局督导室每两年要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督学责任区工作,对学区制管理改革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主要内容包括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学校招生、质量评价“六统一”等方面落实情况,重点考核学校的发展、进步和提高情况。
(三)表彰奖励。对办学效果显著、社会评价较高、考核评估评为先进的学区,由市教育局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给予适当倾斜。对在学区制管理改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获得表彰的个人在年度评优评先、职称评定中适当予以倾斜考虑。
附件:1.南宁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集团)组建名单
2.南宁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长岗位职责(试行)
3.南宁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副学区长岗位职责(试行)
附件1
南宁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学区(集团)组建名单
学区名称 |
学区长 学校 |
学校名称 |
管理模式 |
天桃大学区 |
天桃实验学校 |
天桃实验学校东葛校区 天桃实验学校天桃校区 天桃实验学校银杉校区 天桃实验学校翠竹校区 天桃实验学校嘉和城校区 五象实验一小 五象实验二小 五象实验三小 |
联盟合作发展 |
二中初中 大学区 |
二中 |
二中初中部 四中初中部 五中初中部 九中初中部 十三中初中部 十五中初中部 沛鸿民族中学桃源校区 二十六中民族校区 |
联盟合作发展 |
三中初中 大学区 |
三中 |
三中初中部五象校区 三中初中部青秀校区 十中初中部 南宁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二十中初中部 二十一中初中部 三十四中初中部 四十一中初中部 |
联盟合作发展 |
十四中初中 大学区 |
十四中 |
八中初中部 十四中建政校区 十四中琅东校区 十四中五象校区 十九中初中部 二十四中初中部 二十八中初中部 二十九中初中部 |
联盟合作发展 |
附件2
南宁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长岗位职责
(试行)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二、主持学区全面工作,对学区工作负全面责任,直接对市教育局负责。接受市教育局的领导和管理,接受市教育局的指导和督查,定期向市教育局汇报工作,每年对学区工作进行述职。定期召集学区校长联席会议,商议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组织、协调和督促学区内的各项工作。
三、制定学区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校校有规可依,人人有责可行,事事有章可循,确保学区各项工作有秩序地进行,实现学区制管理目标。
四、组织制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重要文件,积极探索总结具有区域化特点的学区管理机制,确保办学取得成效,得到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五、协调各分校共同做好教育资源的配置、管理、使用、调 整,充分发挥各分校教育资源的作用,为教育教学服务,促进学区内的均衡发展。
六、依据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干部管理规定,根据学区内各学校的教育教学需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学区内人员调配方案,经市教育局同意后,组织开展教师交流工作,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和学科结构,促进各校均衡发展。
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好学区内领导层面的培训,并且安排具体分管人员负责教师层面的培训.
八、做好学区各分校的财务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编制均衡发展性经费的预算,并按计划规范使用。
九、统一组织开展城乡学校一体化的德育工作,教学活动、课题研究、常规管理、办学特色、学生活动和家庭教有等工作,努力提升办学效益,全面提升素质教育成效。
十、加强学区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的建设,切实提高学区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抓好民主管理学区和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十一、承担上级分配的其他任务。
附件3
南宁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副学区长岗位职责
(试行)
副学区长是学区长的助手,在学区长的领导下协助学区长开展工作。副学区长对市教育局和学区长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二、主持学区内各校的具体工作,对本校的工作负直接责任;按照学区的工作安排,分管学区内某个方面的工作,并对其他方面的工作提出积极的建议和意见,支持各校统一开展各项工作。
三、在学区长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做好学区和本校经费、资产的管理;根据学区的整体需要,服从学区的人事调配和人员交流;积极配合做好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和共享工作。
四、根据学区的各项规章制度,细化、制定本校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分校的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五、根据学区的总体要求,结合本校教学工作实际,提出学期教学工作计划要求,抓好教学常规的落实,加强检查和总结,提升教学质量。
六、协助学区长做好本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师德教育、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对教师培训与进修、考核与评价,组织教师积极参与课题研究,促进教师队伍的素质不断提升。
七、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校文体活动,重视发展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培养,实现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劳动技术素质全面发展。
八、协助学区长和市教育局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设置、编制调整等各方面的工作,按时准确上报人事、劳资等各项报表。
九、负责本分校的安全维稳工作。
十、学区长外出或请假期间,学区长学校的副学区长(即常务副校长)代理学区长职责。
十一、完成市教育局和学区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