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南宁市建设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合作区实施方案》(南府发〔2023〕25号)、《南宁市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促进职业教育开放合作的若干措施》(南府规〔2023〕28号)精神,我市拟设立南宁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项资金。为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过程监督,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项目任务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南宁市教育局草拟了《南宁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10月1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http://gkzqyjpt.sf.nanning.gov.cn/po/f),在线提出意见建议。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nnzck@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22号1021室,邮政编码:530021。
附件:1.南宁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南宁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3.制订依据文件
南宁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0日